
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、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、
3.須參加校內各單位所舉辦之實習相關講座至少1場以上(
三、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107年11月1日。
四、申請方式及審核:
1.於1月1日起預計實習時間至少80小時以上。
2.
3.實習生須經至系上所認可之國內外相關機構實習,並依繳交「
由各系所核實後,繳送至職涯發展暨校友服務二組。
4.於實習期間備齊「實習心得表」、「校外實習雇主滿意度調查」
5.繳交相關文件後,由承辦單位依據相關文件擇優後,
6.評分方式為「實習計畫書」佔20%、「實習心得表」
五、本年度助學金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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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表格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