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「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」公告
會計暨稅務學系 106學年度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 通知
1.為鼓勵本系同學考取相關證照,特設置會計暨稅務學系專業證照獎勵金。
2.特別說明:
依學校規定,獎勵金所發放的證照不可與畢業門檻證照重複,
故取得該證照的同學請務必想清楚,是要以該證照來「申請證照獎勵金」還是「當系畢業門檻點數」。
日後亦不得要求繳回獎勵金,改認列畢業門檻點數。
例:大二的陳小明今年以「會計乙級證照」申請證照獎勵金1000元,
兩年後陳小明大四即將畢業時,不可以再拿此張「會計乙級證照」
來當畢業門檻點數8點(系辦都會有領獎記錄,請勿投機)。
3.請有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,將已通過的證照於107年7月10日以前繳交證照正、影本,背後請註明學號、姓名、電話」至系辦。
4.證照獎勵金將於8月撥入各位同學帳戶。(至於8月幾號看會計室撥款速度)
5.證照需是106學年度考取才算。(106年8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,以證照上列的時間為主,非考試時間)
6.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如附件所示。
*******有任何問題歡迎至系辦詢問*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