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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學年度「專業證照獎勵金」申請 公告

會計暨稅務學系 104學年度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 公告

1.為鼓勵本系同學考取相關證照,特設置會計暨稅務學系
專業證照獎勵金。

2.特別說明:
依學校規定,獎勵金所發放的證照不可與畢業門檻證照重複,故取得該證照的同學請務必想清楚,是要以該證照來「申請證照獎勵金」還是「當系畢業門檻點數」。日後亦不得要求繳回獎勵金,改認列畢業門檻點數。
例:大二的陳小明今年以「會計乙級證照」申請證照獎勵金1000元,兩年後陳小明大四即將畢業時,不可以再拿此張「會計乙級證照」來當畢業門檻點數8點(系辦都會有領獎記錄,請勿投機)。

3.請有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,將已通過的證照於105年7月15日以前繳交證照正、影本,背後請註明學號、姓名、電話」至系辦。

4.證照獎勵金將於8月撥入各位同學帳戶。(至於8月幾號看會計室撥款速度)

5.證照需是104學年度考取才算。(104年8月1日至105年7月31日,以證照上列的時間為主,非考試時間)

6.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如附件所示。

*******有任何問題歡迎至系辦詢問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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