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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-2-【生活助學金工讀申請】

【103學年度第2學期生活助學金工讀申請】
★時 薪:150元。
★開始工讀時間:104年2月1日起(以5個月計算)。
★補助對象:家庭年所得新台幣70萬元以下,102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,具有本校學籍者。
★核定順序:區分家庭收入排定優先順序,以家庭收入較低為優先。次以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為次之核給。
★資格限制: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申請:
(一)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。
(二)逾25歲或25歲以下就讀在職班、學分班者。
(三)業依規定領有低收入戶生活扶助(就學生活補助)、原住民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、進行校外實習領有津貼。
(四)業向銀行申貸生活費者。
★服務時數:領取「生活助學金」者,每月必須實施40小時生活服務學習工讀。
★申請時間及地點:103年12月15日~12月25日向系辦提出申請,申請表如附件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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