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暨稅務學系 102學年度證照獎勵金申請 通知
1.為鼓勵本系同學考取相關證照,特設置會計暨稅務學系
專業證照獎勵金。
2.專業證照獎勵辦法如附件所示。
3.請有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,將已通過的證照於7月15日以前繳交「證照影本,背後請註明學號、姓名、電話」至系辦。
4.證照獎勵金將於8月撥入各位同學帳戶。(至於8月幾號看會計室撥款速度)
5.證照需是102學年度考取才算。(102年8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,以證照上列的時間為主,非考試時間)
6.本次證照獎勵是以102學年度預算支應,故無法溯及既往,請同學見諒。
有任何問題歡迎至系辦詢問
102學年度會計暨稅務學系專業證照獎勵辦法-公告版.docx